<1>凡東坡區的大中專畢業生回原籍者,應按時持學校發的《報到證》到東坡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報到登記,并辦理人事檔案管理手續,東坡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可免費推薦就業。已聯系落實接收單位者,應出示接收單位的證明材料原件,待東坡區有關部門審查后再由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出具《就業介紹信》等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。
<2>非東坡區籍的大中專畢業生在東坡區境內企業聯系了接收單位者,應及時到東坡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辦理有關人事檔案管理手續。
<3>已到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報到的畢業生,如人事檔案還未移交到人才流動服務中心者,應速到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咨詢并與學校聯系、查找并辦理人事檔案管理手續。
<4>東坡區籍2005年度各師范院校畢業生應于2005年7月20日前持《報到證》到東坡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報到并辦理人事檔案代理和落戶手續。師范院校畢業生應于2005年7月21日前到東坡區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參加各學校的選聘,過期將被取消選聘資格。 |